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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8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加强对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高校系统‘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年下半年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独立处级单位的党群、行政办公用房面积达标情况。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办公室面积标准为:副部级不超过42㎡;正局级不超过30㎡;副局级不超过24㎡;正处级不超过18㎡;副处级不超过12㎡;科级及以下和其他党群、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9㎡。

    2.房屋使用管理情况。有无未经审批,擅自改建、扩建、装修房屋及改变房屋用途、私自将房屋出租出借等问题;有无房屋使用管理效率低下,导致房屋闲置、浪费等问题。

    3.各核算学院公用房配置改革及公用房核算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方法

    1.各单位开展自查整改(10月18日至10月21日)。

    2.学校对各单位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抓好问题的督促整改(10月22日至10月31日)。

    3.针对自查整改不严肃、不认真,学校检查时仍整改不力的单位,学校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卢社强电话:88494515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