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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及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按照财务处《关于编报2022年校内预算的通知》安排,以及《关于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为做好学校2022年新增办公设备、家具及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新增的办公设备、家具用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用于新增人员或新增职能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的配置;

    2.用于对达到报废条件且不能正常使用的已有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的更新;

    3.其他因办公需要购置的。

    二、申报范围

    1.职能部门、教学及学术支撑单位等列入《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申报单位清单》(附件1)的单位。

    本次申报的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满足单位行政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具体范围参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附件2、附件3)执行。如确因办公需要,须购置上述范围之外的资产,须另附说明(附件5)。

    2.学院管理部门、科研及产学研、服务保障(附中、附小、幼儿园、校医院、后勤产业集团等)等未列入附件1的单位。

    未列入附件1的单位只申报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内(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且设备用途为行政办公的产品,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支付。配置标准参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附件2)执行。

    三、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附件2、附件3)中有关资产数量与价格的相关要求申报。

    2.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实有人数、资产存量等指标严格核算新增资产,对已有资产超标部分及时清理。

    3.及时申报。申报单位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申报。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报送方式

    1.申报单位须于9月26日前,将《西北工业大学2022年度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申报表》(附件4)及相应附件《西北工业大学2022年度资产申报情况说明表》(附件5)等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勇字楼806室里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zczck@nwpu.edu.cn。

    2.国有资产管理处对申报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学校财务预算编报最终结果反馈各申报单位。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董复光8849533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