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22-2024年支出规划、2022年部门预算和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1〕194号),各有关单位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2022年拟购置或处置车辆及大型仪器设备的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22年拟购置或处置车辆、单价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的单位,均需依照报送事项,分别填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6);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填报工作,于8月2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报送至勇字楼806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gwl@nwp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苟伟林1322809252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