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青教公寓相关租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青教公寓管理,提高青教公寓的周转效率,更好地满足青年教职工入职初期过渡用房的使用需求,学校近期出台了《西北工业大学青教公寓管理办法》(办转字〔2018〕40号)。
一、办法规定:
(一)青教公寓租住期限为五年,以入住之日起算,到期不再续租。
(二)友谊校区无电梯公寓前三年租金为15元/(㎡·月),后两年租金为18元/(㎡·月);长安校区公寓租金按友谊校区公寓租金的80%收取。
(三)五年期满不退房者按长安校区40元/(㎡·月)、友谊校区60元/(㎡·月)收取违约金并停售该公寓水电。违约金直接由财务处从承租教职工工资中按月扣除,逾期半个月内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收。
注:调整后的公寓租金自2018年9月工资中开始扣除。
二、现根据办法要求,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退出青教公寓:
(一)所有在2013年7月31日前入住青教公寓者,皆五年期满。
(二)长安校区已点房人员(有青教公寓者)。
(三)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出借及改变公寓用途者。
请五年租住期满及长安校区二期住宅第一批(2018年3月)领钥匙人员务必于2018年8月17日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住房科办理退房交钥匙手续;长安校区二期住宅第二批(2018年6月)领钥匙人员按搬家协议执行;联系电话:88492454。具体安排如下:
1.暑假期间,住房科在8月16—17日两天集中办理退房交钥匙手续。
地 点:学校办公楼B座211
时 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退房时,按以下流程进行
(1)请提前到长安校区后勤服务中心结清公寓水费、电费、暖气费。暑假期间水电业务受理安排如下:
时 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30-12:00
地 点:启真楼一楼学生一站式事务服务大厅
值班电话:88430297
(2)清洁室内卫生,要求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
(3)请携带水电结清单、公寓钥匙(3把)、门扣(3个)及水电卡按规定时间到住房科办理退房手续。
三、逾期不退房者按办法规定执行。
谢谢合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