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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长安校区青教公寓到期租户退出公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9点击数:


    长安青教公寓相关租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青教公寓管理,提高青教公寓的周转效率,更好地满足青年教职工入职初期过渡用房的使用需求,学校近期出台了《西北工业大学青教公寓管理办法》(办转字〔2018〕40号)。

    一、办法规定:

    (一)青教公寓租住期限为五年,以入住之日起算,到期不再续租。

    (二)友谊校区无电梯公寓前三年租金为15元/(㎡·月),后两年租金为18元/(㎡·月);长安校区公寓租金按友谊校区公寓租金的80%收取。

    (三)五年期满不退房者按长安校区40元/(㎡·月)、友谊校区60元/(㎡·月)收取违约金并停售该公寓水电。违约金直接由财务处从承租教职工工资中按月扣除,逾期半个月内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收。

    注:调整后的公寓租金自2018年9月工资中开始扣除。

    二、现根据办法要求,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须退出青教公寓:

    (一)所有在2013年7月31日前入住青教公寓者,皆五年期满。

    (二)长安校区已点房人员(有青教公寓者)。

    (三)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出借及改变公寓用途者。

    请五年租住期满及长安校区二期住宅第一批(2018年3月)领钥匙人员务必于2018年8月17日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住房科办理退房交钥匙手续;长安校区二期住宅第二批(2018年6月)领钥匙人员按搬家协议执行;联系电话:88492454。具体安排如下:

    1.暑假期间,住房科在8月16—17日两天集中办理退房交钥匙手续。

    地 点:学校办公楼B座211

    时 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退房时,按以下流程进行

    (1)请提前到长安校区后勤服务中心结清公寓水费、电费、暖气费。暑假期间水电业务受理安排如下:

    时 间:每周一、三、五上午9:30-12:00

    地 点:启真楼一楼学生一站式事务服务大厅

    值班电话:88430297

    (2)清洁室内卫生,要求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

    (3)请携带水电结清单、公寓钥匙(3把)、门扣(3个)及水电卡按规定时间到住房科办理退房手续。

    三、逾期不退房者按办法规定执行。

    谢谢合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