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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统计学院公共实验教学用房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点击数:


    各核算学院: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学院公用房核算管理办法》(办转字〔2018〕16号)文件,学校已启动学院公用房核算工作,现请各核算学院提供面向全校开展实验教学用房的相关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1. 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以本科教务系统为准,提供年度面向全校开设的实验课程详表;课程内实验课,以实际开课情况提供年度课程详表。面向全校开设的实验课是指使用本学院房屋,向本学院与其它学院学生开设的实验课。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上半学年及2018下半学年。

    2.在实验课课程详表基础上,统计填报《学院公共实验教学用房数据统计表》。房间号、使用面积、所在建筑物必须以“公用房综合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否则易发生数据错位,导致统计难度大幅增加。

    3. 请各学院务必将课程详表及《学院公共实验教学用房数据统计表》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25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长安校区启真楼325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科(学校办公楼B座204室),电子版分别发至sjjx@nwpu.edu.cn及zhaowei029@nwpu.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教务处对学院报送数据核实后,核定各学院公共实验教学面积。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国资处,卢社强、赵伟 88494515

    教务处,谢红霞、范乃强 88430589

     

    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