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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配合做好生命科学与医学学部、化学与化工学院等部门搬迁工作的保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9点击数:


    为确保近期学校生命科学与医学学部、化学与化工学院等部门集中搬迁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配合做好搬迁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公用房、资产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搬迁服务保障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刘延安

    副组长:姜文军、史建强、胡松启

    成 员:张元亮、仝巍、卢社强、郑活勃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小组全面工作,指挥、协调全体成员做好生命科学与医学学部、化学与化工学院等部门集中搬迁服务保障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内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的具体指导与协调处置工作。

    2.张元亮,负责与搬迁单位的联络协调以及工作小组内部的协调保障。

    联系电话:88495056,18700821929

    3.仝巍,负责搬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协助各单位落实搬迁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负责统筹协调搬迁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搬迁后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督办工作;

    (4)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491235,18709223822

    4.卢社强,负责公用房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组织航空宇航学科支撑中心、老图书馆公共服务用房和设施设备专项检查和报修工作;

    (2)办公楼A座、教学西楼的移交工作,包括协调基建处、党委保卫部、保密处、信息化管理处、后勤部等单位切断办公楼A座水电暖、电话网络、监控等设施,回收各类公共服务设备等工作;

    (3)搬迁后公用房管理系统基本数据信息的更新工作;

    (4)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494515,13991993513

    5.郑活勃,负责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搬迁单位新增办公家具、设备的配置工作;

    (2)协助搬迁单位开展资产信息变动工作;

    (3)收集因办公布局等原因无法搬迁至新办公地点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信息并组织调拨;

    (4)负责搬迁单位已超过使用年限且确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处置工作;

    (5)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492804,15802904570

    三、相关要求

    1.朝前一步,主动对接。全体成员要坚持“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步”,主动对接搬迁单位,详细深入了解其在安全生产、公用房、资产管理方面的需求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制定保障措施和解决方案,确保搬迁过程中安全生产和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不缺席、不断线、不出错。

    2.全面介入,细致服务。全体成员要从讲政治、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全过程介入搬迁工作。对于各项服务举措和方案,要提高标准、责任到人、明确节点,确保与搬迁整体工作安排同频共振、步调一致。

    3.加强协调,安全有序。全体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反馈,确保信息共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于需要其他单位配合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副组长、组长请示汇报,确保各单位有序协同。要坚守安全底线,严守安全规程,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