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为做好资产处置回收候选供应商名册更新工作,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限额内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国资字〔2019〕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可以自愿申请入选名册。
2.申请入册供应商须提交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委托授权书等材料。
3.申请入册供应商可从资质、公司信誉、处置效率与服务响应(如针对用户采购需求提供有优势性的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以及其他方面,提交2018年1月1日以来的详尽业绩材料或成交结果等证明材料。
4.申请入册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申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入选名册。
5.经研究评审列入名册的供应商,在下一轮供应商名册更新前,有资格参加资产处置回收竞价。未列入名册的供应商一般不得参加。
6.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服务态度、响应速度、工作质量、用户评价等指标,对候选供应商名册适时考核更新。对于出现违反国家招投标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等不当行为的供应商,及时予以剔除,不得再次入选。
7.本次受理申请时间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止。申请材料可通过电子版(材料用印扫描)报至zhenghuobo@nwpu.edu.cn,或纸质版(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报至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勇字楼807室。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029-88492804。
特此公告。
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