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建立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处候选供应商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8点击数: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限额内工程建设及货物采购管理办法》(国资字〔2018〕7号),为做好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处候选供应商名单建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装修改造、货物(家具、分体空调)采购安装、搬运装卸、资产评估、危废处置、防雷检测等项目分类建立候选供应商名单,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可以自愿申请入选名单。

    2.申请供应商应提交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书,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1月1日以来相关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或服务类合同。上述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申请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申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入选名单,已入选的清出名单并不再入选。

    4.经研究评审列入名单的供应商,有资格参加国有资产管理处2019年度限额内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或服务类项目。未列入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5.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工作效率、工作质量、项目单位评价等指标,每年定期对候选供应商名单进行考核更新。对有违反国家招投标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供应商,不再入选。

    6.本次受理申请时间从2018年12月28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止。申请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学校办公楼B207),联系电话:029—88495056。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