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组:
按照《生产设备管理细则》(QJ/NWPU-ZY-713/2-2018)要求,为做好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设备的年度管理,落实过程设备标识、使用、维修、保养、检定和管理等质量控制要求。请各项目组对过程设备进行自查,并统计报送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备标识及操作规程自查
1.所有设备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固定资产编号标识、设备标志牌、设备状态标识;
2.标识应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且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3.标识填写内容应清楚、工整,不允许涂改;
4.对褪色、破损和不清晰的标识,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更换;
5.A、B类设备的《设备操作流程》及《设备保养规范》须张贴或悬挂于墙上。
二、保养及检定记录
1.各类过程设备一级保养(日常保养)需填写《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项目记录表》(见附件3);
2.各类过程设备二、三级保养需填写《设施(设备)二、三级维修保养记录》(见附件4);
3.设备经二、三级保养后,需检定,并填写《设备检定记录表》(见附件5)。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组将过程设备相关材料于2023年2月24日(周五)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材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2023年过程设备台账》(见附件1 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2.《2023年过程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A、B类设备)》(见附件2 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3.2022年《设施(设备)二、三级维修保养记录》(见附件4 报送复印件)和《设备检定记录表》(见附件5 报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复光 办公地点:勇字楼806
联系电话:88495337 办公邮箱:gzczck@nwpu.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