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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加强对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纪委办公室《关于报送相关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科研经费使用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的通知》,学校将开展2018年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覆盖范围

    党群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各学院、档案馆(校史馆)、图书馆、校医院、资产经营公司、后勤产业集团、基础教育中心(附中、附小、幼儿园)、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体育部、艺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出版社、三六五所等单位的党群、行政办公室用房。

    二、工作方法

    各单位按照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开展自查整改,重新上报办公用房台账(附件)。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办公室面积标准为:副部级不超过42㎡;正局级不超过30㎡;副局级不超过24㎡;正处级不超过18㎡;副处级不超过12㎡;科级及以下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9㎡。

    5月16日起,学校将对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达标情况进行抽查。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严格执行标准,如有超标立行整改。不得在超标办公室虚设“缺编、待聘”等岗位,确实为缺编、待聘人员预留办公用房的,须在备注中说明并将相关书面确认材料一并报送。

    2.对自查整改后仍超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的,按照违反中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各单位务必在2018年5月15日(本周二)下午18:00前将《西北工业大学办公用房台账》纸质版(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印章)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学校办公楼B座204室),电子版发至lusheqiang@nwpu.edu.cn

    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卢社强电话:88494515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办公用房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