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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4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高教司函〔2006〕45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实验室“40万元(含)以上的03类设备”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方式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分网上报送和书面报送两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送

    具体操作步骤:

    1.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首页(网址为:http://guozi.nwpu.edu.cn/),点击“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用户名:正式职工工号;默认密码:abc123),进入资产管理平台主页,点击“仪器设备”图标,进入仪器设备管理系统;

    2.设备负责人选择【贵仪管理】→【贵重仪器使用管理】→【填写修改2017/2018学年贵重仪器本学年使用信息】,录入贵重仪器本学年使用信息;

    3.院处单位二级管理员选择【贵仪管理】→【贵重仪器使用管理】→【审核2017/2018学年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信息】,对本单位的贵重仪器本学年使用信息进行审核完成网上报送;若需要修改审核后的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信息,可通过【修改/删除2017/2018学年贵重仪器设备使用信息】对已审条目进行编辑修改。

    (二)书面报送

    1.网上报送完成后(即审核无误后),院处单位二级管理员选择【贵仪管理】→【贵重仪器使用管理】→【打印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情况(续)】,在【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续-常用条件】页面中不做任何修改点击确定,生成“西北工业大学精密仪器使用情况表(续)”并打印(A4大小,一份);

    2.纸质版“西北工业大学精密仪器使用情况表(续)”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学校办公楼B座202室)。

    二、报送时间要求

    本次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请各学院按照操作步骤认真完成数据填报及报送工作。

    联系人:董复光、赵晴

    联系电话:88493468

    地址:学校办公楼B座202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