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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25点击数:
各单位:
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19〕27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工财函〔2019〕11号)文件安排,为了顺利完成学校2018年资产报表及2019年2月资产月报上报工作,暂停2019年2月25日—3月1日的固定资产登记建账工作。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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