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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报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中车辆和大型仪器设备相关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2021年拟购置或处置的车辆及大型仪器设备的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21年拟购置或处置车辆、单价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的单位,均需依照报送事项,分别填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6);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填报工作,于7月29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办公B楼202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gzczck@nwp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 晴 1320167200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