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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院15号楼住户退还原住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点击数:


    南院15号楼教职工:

    经与后勤办、基建处联系沟通,南院15号住宅楼今年正常供暖,天然气预计于12月开通。经研究决定,南院15号住宅楼教职工退还原住房时间通知如下:

    1.退还原住房时间:待天然气通气之日起15日内退还原住房。

    2.退还原住房地点:勇字楼808室(联系电话:88492454)。

    3.退还原住房需携带:水电费结清单、天然气卡、入户及单元门钥匙各三把,腾空住房视频(住房需打扫清洁),租赁保证金及搬家押金单据。

    为了大家能尽早乔迁新居,也为了腾空旧房尽快进入有序周转,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装修。若逾期不交回原住房,按《西北工业大学教职工住房搬迁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