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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办公用房超标、浪费等问题,学校将开展2021年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整改范围和内容

    1.自查整改范围:各二级单位党政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不含教师及科研、实验岗人员的办公室用房。

    2.自查整改内容:各二级单位党政工作人员办公用房面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离退休人员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挤占教学科研用房等问题。

    二、自查整改标准

    1.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党政机关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为:副部级不超过42㎡;正局级不超过30㎡;副局级不超过24㎡;正处级不超过18㎡;副处级不超过12㎡;科级及以下和其他党政工作人员不超过9㎡。五、六级职员的面积标准为转职员前职务等级对应的面积标准。

    2.学校对各单位聘用的勤工助学学生、研究生助管不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3.离退休人员自办理完离退休手续起,1个月内须清退原使用办公用房。

    三、工作要求

    1.超标办公室的整改,采取调换或合用的方式解决。严禁浪费空间资源,杜绝形式主义,不得瞒报、虚报办公用房面积。

    2.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负主要责任。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自查整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3.各单位于4月20前完成自查整改并报送《副处级以上干部(含五、六级职员)办公用房台账》(附件),纸质版(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勇字楼809室,电子版发至gongfangke@nwpu.edu.cn

    4.各单位可登录公用房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办公用房面积数据,如有疑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科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卢社强 赵伟   电话:88494515

    附件:副处级以上干部(含五、六级职员)办公用房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    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