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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编报西北工业大学2022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22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工厅财〔2021〕948号),为做好学校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主体及内容

    学校各单位利用财政等各种资金购置或利用调剂等各种方式配置公务用车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事项,包括计划配置数量、金额和方式等。

    二、计划实施

    (一)公务用车配置计划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审核,作为批复购置车辆指标的依据。各单位申请公务用车配置计划时,应当将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鼓励各单位配置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办公软件由各单位依据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未纳入配置计划的,不得配置。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全面盘点资产情况基础上,根据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有关资产配置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增减变动和机构人员情况等因素,合理编制本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是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的重要依据,一经批复,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四、申报安排及报送方式

    (一)所有单位均需填写《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2022年度)》(附件1)和编报说明(模板)》(附件2)。其中,公务用车资产的数据由后勤产业集团和校医院填写,其他单位不填写;

    人事处负责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机构人员情况表(人事处填写)》(附件1.1);

    财务处负责填写《西北工业大学通用资产购置经费情况表(财务处填写))》(附件1.2)。

    (二)请各单位于12月2日17:00前,将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勇字楼806室里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zczck@nwp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董复光8849533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29日